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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您与众包平台共同签署本《众包平台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并使用灵工宝众包平台服务。
【审慎阅读】为维护您的自身权益, 您在申请注册流程中点击同意本协议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请您务必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 特别是责任范围与责任限制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的条款。上述条款将以粗体标识,您应重点阅读 。
【签约动作】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的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
一、定义
1.1 灵工宝众包平台:以下简称“众包平台”,是指为用户提供众包接单需求信息展示,并通过该平台展示服务需求信息、服务费用、及服务完成确认等信息的信息平台。众包员可通过众包平台自主选择接收任务事项,并在事项完成后获得众包平台显示的服务费。
1.2 用户:是指与灵工宝平台所属公司签订众包服务协议的其他互联网平台用户。
1.3 众包员:即本协议中的“您”,是指接受并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及众包平台发布的其他
全部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以下简称“各类规则”), 申请注册并经众包平台审核通过后,通过众包平台自主选择、自主经营承接服务事项,并在事项完成后获得相应服务费用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4服务需求信息:有服务需求的商户通过以与灵工宝平台签订众包服务协议的合作互联网平台发布的,需提供服务的信息、服务费用等信息。
二 、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受
2.1 在您使用众包平台的服务之前,请您务必认真阅读全部条款内容。如您对条款有任何疑问的,应及时停止注册或使用并向众包平台咨询。 一旦您完全同意所有服务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或在其后 使用众包平台服务的,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即对您产生约束力。 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为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以及所有众包平台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业务规则、管理细则等内容。所有业务规则、管理细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 众包平台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新、维护交易秩序,调整服务规则,并不时地修改本协议或各类规则,修改后的协议或各类规则(以下简称“变更事项”) 将以网站公示的方式通知您。 如您不同意变更事项,您有权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众包平台服务,则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 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众包平台服务的,即视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变更事项对您产生效力 。
2.3 众包平台保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自决定拒绝提供服务、关闭您的账户或取消任务事项的权利。
三、服务简介
3.1 众包平台作为服务平台,是为用户和众包员之间提供互通信息的平台。主要体现在用户可以服务需求方身份在众包平台上发出服务需求信息, 平台予以展示,由您自主选择是否接收前述服务事项并自主经营、自担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责任。
3.2 您在众包平台自主经营、自由承接的服务所获得的服务费用由灵工宝所属公司与众包平台开具发票统一结算,并按一定比例抽取费用后按月向您支付(具体抽取费用的比例由灵工宝以短信或其他形式通知经您确认),并为目前为您提供的服务是免费的。
3.3 众包员自行准备完成服务所需的设施和以下设备并承担所有费用。
3.3.1上网设备,包括并不限于手机、电脑或者其他上网终端、调制解调器及其他必备的上网装置;
3.3.2上网开支,包括并不限于网络接入费、上网设备租用费、手机流量费等。
3.4 您在众包平台自主经营、自由承接服务与众包平台和灵工宝所属公司不存在任何劳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及雇佣关系。
3.5 您在众包平台自主经营、自由承接服务所获得的服务费用月不超过30000元,灵工宝平台所属公司将按主管税务机关的协议代扣个人所得税,超过30000元,应向灵工宝所属公司提供合法的发票结算,如不提供灵工宝平台所属公司有权按6%在服务费中扣除。
四、注册
4.1 注册资格:
4.1.1 身体健康持有健康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的劳动能力;
4.1.2 年龄:年满十八周岁且不得超过五十周岁;
4.1.3 无犯违法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精神病史;
4.1.4 无下列类型疾病:
4.1.4.1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未治愈的;
4.1.4.2 患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妨碍安全送餐的疾病及传染性疾病(如:肺结核、腮腺炎等通过空气飞沫传播的传染病)未治愈的;
4.1.4.3 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如果您不具备前述条件,众包平台有权注销您已注册完成的账户或停止向您提供服务。对您之前的行为,您及/或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后果。
4.2 您应按照众包平台要求提供注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健康证,并上传提供委托服务的地理位置),并保证前述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 如您的注册资料有所变动,您应及时更新注册资料。 否则,您应承担相应责任及后果。
4.3 您注册成功后,应谨慎合理的保存、使用您的用户名和密码,并对通过您的账户实施的所有行为、活动及事件负全责。您若发现账号存在安全漏洞等情况, 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众包平台,要求众包平台暂停相关服务,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您理解众包平台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 并需要您提供有效资料证明您为账户的所有者。众包平台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4 您不得将在众包平台注册获得的账户借(租)给他人使用,否则对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您应与实际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4.5 您注册账户后,如存在连续3个月未登录该账户的情形,众包平台有权注销该账户,以免造成资源浪费,由此带来的任何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
4.6 您同意,众包平台拥有通过向您注册时预留的地址、邮箱、电话等任一方式发送消息,或者通过众包平台向您发送站内信息,即视为众包平台向您履行了送达、通知义务。
4.7 您同意,众包平台有权使用您的注册信息、用户名、密码等信息,登陆进入您的注册账户,进行证据保全,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见证等。
4.8 您知悉并认可:众包平台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而向您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众包平台同等的保护您隐私的责任,则众包平台有权将您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另外,在不透露您隐私资料的前提下,众包平台有权对与您账户相关的整个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相关的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4.9 您了解并同意,众包平台有权应政府部门(包括司法及行政部门)的要求,向其提供您在众包平台填写的注册信息和发布纪录等必要信息。
五、责任范围与责任限制
5.1 您个人明确同意对网络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众包平台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明示或默示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您的要求, 也不担保服务不会被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不出错都不作担保;对在众包平台上的任何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对众包平台服务所涉及的技术及信息的有效性、 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稳定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不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对众包平台服务的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 或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不作担保。
5.2 您理解并接受:众包平台作为信息发布服务平台,无法控制每一任务事项所涉及的物品的质量、安全或合法性, 任务事项内容的真实性或准确性,以及任务事项所涉各方履行任务事项的能力 。
5.3 您了解并同意,众包平台不对因下述情况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5.3.1 使用或未能使用众包平台的服务;
5.3.2 您对众包平台服务的误解;
5.3.3 任何非因众包平台的原因而引起的与众包平台服务有关的其它损失。
5.4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众包平台无法控制的原因使众包平台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众包平台不承担责任。
5.5 您同意在发现众包平台任何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您有义务及时通知众包平台。如果您发现个人信息被盗用或者其他权利被侵害, 请将此情况反馈众包平台并按照众包平台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6 您应当严格遵守本协议及平台的各类规则,因您违反本协议或各类规则的行为给第三方、众包平台造成损失的,您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六、对您信息的管理及限制
6.1 众包平台非常重视对您的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保护,您同意众包平台按照在平台上公布的 《隐私政策》收集、存储、使用、披露、处理和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在您使用平台服务前,请您仔细阅读并全面了解《隐私政策》,如您对《隐私政策》有任何疑问,您可以联系平台进行了解。当您浏览、访问众包平台及/或使用众包平台服务时,即表示您已经同意众包平台按照《隐私政策》来收集、使用、共享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6.2 您账户被注销后,众包平台没有义务为您保留或向您披露账户中的任何信息,也没有义务向您或第三方转发任何您未曾阅读或发送过的信息。
6.3 您同意,与众包平台的协议关系终止后,众包平台仍享有下列权利:
6.3.1 继续保存您未及时删除的注册信息及使用众包平台的服务期间发布的所有信息至法律规定的记录保存期满。
6.3.2 您在使用众包平台的服务期间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和/或各类规则的行为的,众包平台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主张权利。
七、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